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 “四不准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年06月02日发布人:admin 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系部:

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正有序进行,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,现将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要求发布如下:

“四不准”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请各系部严格遵守“四不准”要求,如发现违规情况,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,对违反“四不准”规定的,学校将严肃处理。

招生就业处

2022.6.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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